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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 4 June 2009

社會時事:我的八九六四-二十周年


早陣子在家執拾東西時,發現了一疊剪報 - 二十年前的香港報章剪報。泛黃的報紙,黑白的照片,密麻麻的文字,都在訴說在當年血染的風采 ...





89年,我小學五年級,十一歲。遺憾當時的我不算是很明白髮生了什麼事,那個可以很熱血的年紀。但我記得的,是那年整個五月,全城人都只有一個焦點,一個話題。活動就是看新聞,遊行,請願。我還記得作為小五學生的我,還有在合唱團唱那首「為自由」,現在,還記得那旋律。

六月四日,星期天。早上起床,父母用沉重的心情跟我說了發生了的新聞。我未看新聞片斷,在不知也不懂事情的嚴重性就跟我姨返了教會。依稀記得,在我那教會兒童班上,有導師問,有人知道昨晚發生了的事情嗎?我好像舉了手,說了兩句父母跟我說過的話。之後,好像大家都沒有說下去 ... 也許,大家真的不知有什麼可以說了。

下午,跟父母去了跑馬地遊行靜坐。那天在那綠茵的草坪上,坐著很多很人 ... 但卻沒有喧譁,每個人除了叫口號時候都是沉靜的 ... 因實在太痛心疾首,已沒法用言語去代表心中的感受。

很慚愧,兩年之後我就出國留學。跟著的十多年,對這件事,開始越來越遠 ... 直到去年。是,我很慚愧很遲鈍,是在去年四川大地震後,看到很多新聞和討論,也被捲入辯論之中。那個時候我才開始認真地去看這個國家,這段歷史,前因和後果。

我不是評論家,也有很多東西不懂所以不想講錯,更不想再招來辯論。但我很肯定的是:殺了人,就是殺了人。大家都很清楚,在文明社會,無論一個人就算有什麼豐功偉績,那條殺人的罪名,是做什麼都彌補不來,最終都要自己承擔。這也就是佛說的因和果。

說實,現在去認真重看這段歷史,對我最大震撼的,是原來當初在中國的人民是曾經可以表達自己的訴求,可以去呼喊民主和反腐敗。他們也曾經純真,曾經團結,曾經不介意犧牲自己去換取別人活得更好,國家更加繁榮昌盛 ... 二十年後,在政權狹殺言論自由,以所謂經濟發展而代之之後,我們只見到貪官更加腐敗,人民(尤是新一代)只為自己的利益追求而弄得失去良知黑白不分 ... 這些後果,才是最最最悲哀。

今年的六月四日晚上,很希望自己是身在香港的維多利亞公園。也希望,六四可以早日得到平反 ... 這樣,中國才能得到真正的民主,自由和文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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