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有人會說,香港已死,遊行來也沒有用,甚至是覺得我們這 65,000 - 400,000 人是搞搞震,阻住地球轉 … 但和有參加遊行的朋友說起,大家都覺得,我們也許可以做到的不多,這樣大熱天時出來行幾個鐘,是 the least we can do。況且,也不知還有幾多年我們可以這樣光明正大的上街表示我們的聲音,一定要珍惜。
由去年年底開始說要去看,結果還是在開展四個月後,在閉幕前幾天才的起心肝去 Art Gallery of NSW 去看 Piscasso 的展覽。
說實,雖然我現在算是從事藝術行業,讀書時讀 Art & Design 都算畫到 A level 的頭兩三星期(結果還是在理科和藝術科拉扯之下捨 art 取 computing),但很慚愧地我其實對這些藝術品/家/歷史/知識並不深,甚至應該說是連「略懂皮毛」也說不上。我好像應該是屬於常常去逛美術館和博物館的所謂文青類型,但事實是雖然每次去到都很享受,會對自己說「為什麼我不早一點來多一點來?」,但當然事後就繼續沒了那回事,繼續膚淺(笑)。
不過仍很記得去年情人節那天賣甩了家人,獨自在 New York 街頭逛,在 MoA 關館前一個小時溜了入去,站在 Van Gogh 的 Starry Night 時的震撼。那感覺很難形容,或者一來當時沒有期待,二來當一幅經常在網上在書上看慣看熟的 2D 畫,在那一刻我肉眼看到的卻是見到一筆一筆,很鮮艷也很立體的顏色,就好像看到 Van Gogh 站在我面前畫著這幅畫,那個有著 connection 的感覺很濃烈,久久不能平復,也明白為何真的有需要去看真跡。